策略聯盟(合作意向書)簽約流程說明 - 元培產學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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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聯盟(合作意向書)簽約流程說明

 

合作意向書簽署申請流程:


一、申請單位請預先上簽提出申請,並檢附「簽訂合作意向書機構審核表」(範本參考 WORD、ODT)與合作單位議定之合約書草案(範本參考 WORD、ODT)。
二、經鈞長審核通過後,申請單位可提供簽核公文將合約書送至文書組用印並寄送合作機構。
三、合約書完成雙方簽署後,申請單位應提供正本 1 份至產學合作中心辦理建檔。


備註:
(一)申請單位之合約書如文字/格式須修正,應配合辦理。
(二)合約書應先簽請鈞長核准後始得簽署,合作方不得先行用印。
(三)合約書中之本校代表人原則上應為校長,如將以系所名義簽署者,應填寫申請表單核章完畢後始得為之。
(四)如欲辦理簽約儀式者請於簽文中一併提出申請,並應檢附活動議程、預計參與名單及未來合作規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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