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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執行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13年度各項補助或委辦計畫,有關年度結束應注意事項

 

主    旨:執行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13年度各項補助或委辦計畫,有關年度結束應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05日
發文字號:防檢主字第1131904953號

 

說明:

一、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

二、貴單位執行本署113年度公務預算、農業發展基金、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及農村再生基金項下之補助或委辦計畫各項憑證或支用單據、帳簿及報表之保存及銷毀,請依前點作業規定第二十一點,妥善保管,以備查核。

三、貴單位執行之各項計畫(含以前年度展延計畫),應如期於1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憑證並辦理核銷,該計畫除核准保留者外,逾期不得再辦理支付。

四、為順利完成113年度計畫結算作業,請至本署:「計畫經費網路作業系統」(https://acc-server.aphia.gov.tw/amc/svrp/mainpage.asp)辦理經費結報,其操作手冊可於該系統首頁下載參用。

五、請依照手冊說明上網登打預算執行資料(計畫如有編列配合款者,務請填報支用情形),並列印會計報告(一式3聯,格式如附件1、2、3);另農業部所屬機關執行本署「農業發展基金」及「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計畫,除依上揭規定辦理外,亦請編製「政事型基金適用用途別科目」會計報告(格式如附件4);如有計畫賸餘款、利息收入及其他衍生性收入,請於114年1月5日前完成匯款並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公務預算(計畫編號:113管理…或113農科…),銀行別: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戶名: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帳號:24515002123051。

(二)農業發展基金(計畫編號:113農發基金…),銀行別: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戶名:農業發展基金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帳號:24519101010020。

(三)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計畫編號:113救助調整…),銀行別: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戶名: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帳號:24519001013025。

(四)農村再生基金(計畫編號:113農再…),銀行別: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戶名:農村再生基金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帳號:24519201016366。

(五)為利對帳,請依匯款單金額於「受補助單位賸餘款繳回明細表」,詳列計畫編號、計畫名稱與款項明細(格式如附件5、6、7、8),連同「匯款單」及「會計報告」傳真至本署主計室,並請於114年1月5日前函送已用印會計報告第1、2聯正本、受補助單位賸餘款繳回明細表及匯款單影本至本署;另本署收款收據則以匯款單第2聯代替,請予以妥善收存。

六、補助計畫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結案而需延期者,應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第29點規定申請展延,且務必於114年1月5日前函送展延申請相關文件至本署核定,逾期不予受理。

七、配合年度計畫結算作業,計畫內約用人員,如符合113年度年終工作獎金等發給規定,請在年度結束前將獎金先行結算,無須申請經費保留。

八、本署依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16條、第19條及政府採購法第105條委託辦理之計畫,結算作業比照上述規定辦理。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機關地址:    10006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傳  真:    (02)2304-5655
承 辦 人 :    梁麗玲
聯絡電話:    (02)3343-6419
電子郵件:    AM2957@aphi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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